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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诉运营商无故断网?其实是受困第三方公司网线进不了村


作者:中关村在线 顾娇凤 【原创】 中关村在线 2016年08月22日 15:40 [评论]



第三方公司成广州城中村网线改造最大毒瘤,“小私网”换马甲转土又重来

    广东省消委会近期发布的报告称,多名消费者指网络运营商因广州市城中村三线改造断网,有媒体指网络运营商“无故断网处理缓慢”,多家遭投诉的网络运营却表示,其实自己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互通公司员工陈先生就表示:“不是我们不给客户恢复,明明是‘三线改造’之后我们作为合法运营商进不了村,公司损失惨重,还被说成是无故断网,我们真是比窦娥还冤!”

    遭到地头蛇般的各村第三方公司强行断网、垄断城中村“三线改造”路由线路和经营权对待的,甚至不乏电信、联通、移动等国有公司。电信公司的周先生就表示,第三方公司不仅垄断城中村“三线改造”的建设权,同时以村委授权为由要求运营商交出村内网线经营权和运维权,无理侵占各运营商的大半利润,甚至还在各城中村拉起自己的网络,做起了小私网的生意。
而打击乱拉乱建小私网,原本就是广州市城中村“三线改造”的主要目的之一。
 
第三方公司堵死网线进村的“最后一公里”
 
    自2015年下半年三线改造全面铺开至今,断网之后网线不能恢复,就一直是广东省消委会受理的投诉热点。一家受访的网络运营商负责人陈先生告知,仅他们一家公司,因为“三线改造”断网无法恢复的用户数量,就是一个说起来都难以置信的数字:近4万户。

    另一家市场份额较小的网络运营商互通宽带称,公司同样损失惨重。其负责人黄先生表示,公司在广州有宽带接入业务的有上百条城中村,因“三线改造”搞不定各村的第三方公司,不能重新落地的有80多条村,因剪线断网的在线用户也有过万人。

    在白云区柯子岭村,用户谢先生原有移动公司的网线断掉之后至今没有装新网线,原因是断网后只能在村里新成立的第三方公司“东锋源”装新网线,没有其他选择,而东锋源公司收费比之前贵太多了。

    “原本700多元就能搞定的100M套餐,第三方公司现在要收1999元每年,另外还要交200元安装费、花199元买新的光猫。” 谢先生称,现在闲暇时候只能玩下手机过过瘾。在柯子岭村,像他这样被断网的用户达数千户之多,因为各种原因离不开网络的部分用户,最终被迫接受了第三方公司的高价网线,做电商生意的林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有的选,我肯定愿意使用之前的网线,现在费用贵了一倍不说,出了问题服务人员啥都不懂,态度还差得要命,没办法,谁让现在生意都是第三方公司一家来做了呢?”
互通公司在天河珠村的负责人户先生的遭遇则坎坷得多。其业务辖区下的珠村开始剪线后,他一趟趟跑村委、珠村街道办,多次交涉,珠吉街道、珠村村委要户先生和村里的第三方独立运营公司杰普公司。

    “断网客户太多了,公司根本不敢开口子退费,有用户不理解,就上营业厅闹,我们只好不厌其烦的解释。”网线落不了地,互通公司和断网客户的紧张关系无解。
 
第三方公司自行铺设小私网,合作条件苛刻
 
    多家网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均质疑,各村第三方公司大都是因应“三线改造”刚刚成立,基本没有由通信行业协会颁发的建设或代理资质,部分甚至至今没有在工商局注册,与各村村干部关系暧昧,背景可疑。不少用户也表示,怀疑这些第三方公司除了横插一杠子,从网络运营商和用户两边收钱,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和能力搞好服务。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要进村,我们就得向各村的第三方公司缴纳巨额入场费。”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工作人员周先生表示,有多家城中村第三方公司向工作人员提出,要中国电信把主干光纤拉到第三方公司的机房就可以了,具体经营由第三方公司负责。

    周先生称,这笔进场费实际上等同于“保护费”,“因为第三方公司都是背靠各城中村村干部的,你不交这个钱,网线休想进村。”

    在白云区柯子岭村,第三方公司东锋源给多家网络运营商的入场条件是:签5年合同,入场建设费每家50万元,线路产权归东锋源公司所有,每户在线用户每月另收10元管理费。

    因为条件过于苛刻,李先生所在的联通公司希望能够与村委和第三方公司东锋源公司重新谈判入场条件,遭到双方推诿。

    在天河区珠村,户先生所在的互通公司也被村里第三方公司杰普公司告知,合作条件是线路只可以进到杰普公司的机房,交出经营权和安装维护权。

    “新增客户他们要分成50%,存量客户也要交给他50%,存量用户全部由运营商退费,然后再按新开用户计算,运营权要交给他,我们接触不到客户。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交5万元押金,村里架的钢绞线路由,我们也要花近40万元购买,且村内宽带的机箱、光缆等设施的所有权也不归我们,而是归杰普公司所有。”

    杰普公司还向互通公司提出限制该公司宽带资费及带宽的指定权,之前该宽带公司一年530元、移动一年360元优惠套餐都不能在该村实施,要求进村运营商涨价,不得低于10兆带宽每年990元的标准,也不允许推广高于20兆以上的产品

    “光缆进不了村,线路没有产权,我们就没有开展业务的自主权,哪里敢答应?”户先生所在网络运营商的网线至今未能恢复,公司在该村业务彻底瘫痪。

    在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多家网络运营商反映,在绝大部分已经启动“三线”改造的城中村未能实现重新落地,用户断网情况严重。

    有证据表明,部分城中村第三方运营公司甚至自己铺设了一张进村的网。户先生辖区下的天河区珠村和吉山村,村里的第三方公司提出,要其公司宽带把主线拉到第三方公司的机房,其他的就不用管了。在白云区柯子岭村,第三方公司东锋源公司同样自己在村里铺设了网线。

    “他除了自己铺线做了小私网,还能怎么做?” 多家网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均质疑,小私网正是“三线”改造要重点清理的对象,为何第三方公司就可以做?
 
第三方公司或涉嫌非法垄断
 
    按照规定,第三方公司的成立有相应的资质标准,但是各运营商在和它们接触的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村第三方公司都是因广州市城中村“三线改造”临时拉起来的,至今没有资质、没有在工商局注册备案的不在少数。

    某网络运营商张总称,他至今不明白对这些城中村“第三方公司”资质标准的审核,到底由谁来执行,为何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出来做“第三方公司”:

    “这些人大都有各村村委会干部背景,有些人之前做过销售电脑配件、组装电脑的生意,就算有点专业背景和技能了,实际上光纤网络建设、网线设备维护和宽带安装维护需要很专业的知识,要对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才能上岗的。”

    “第三方公司的搞法限制了竞争,在各城中村形成一种不合理的人为垄断,最终受损的,肯定是消费者。”

    律师告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妨碍他人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是“欺行霸市手段操纵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村委作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产品。”

    2014年3月3日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我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打击配套设施建设领域垄断行为。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不得就宽带网络接入、通信基站建设、使用信息配套设施等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不得限制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的公平竞争和用户的选择权。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并明确责任单位为: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电信和广播电视运营企业。

    这一文件成为各家网络运营商投诉各村第三方公司的主要依据。张先生称,网络运营公司在向各主管部门的投诉之中,“垄断”一直是一个关键词。

    多个部门给网络运营商投诉信的复函中均明确表示,城中村“三线”改造中要重点防止垄断。其中,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针对城中村在弱电线路整治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变相垄断情况的问题,已交各区处理,并要求各区严格按照《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和《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指导辖区内城中村依法依规开展弱电线路整治工作,防止出现垄断和变相垄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各运营商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

    张先生认为,第三方公司大都背靠各村村委,一些部门明明知道他们在大搞垄断,却不出面严肃处理,反而要运营商自行跟第三方公司协商解决,“这实际上等于职能部门回避了这个问题,抛弃了受害的网络运营商和数万断网的宽带用户。”
 
针对“第三方公司”乱收费,能否明确“不合理费用”的适用标准?
 
    “第三方公司”的消极影响凸显,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城中村“三线改造”的主管部门,自2016年5月份以来连续发文纠偏。

    6月21日签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城中村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各区政府、各电信运营商,再次明确,各区的城中村管线整治工作,需向各基础运营商及有资质的驻地网运营商开放。

    7月1日下发的《市工信委关于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调研情况的通报》发现越秀、白云等区在城中村光纤改造过程中存在排他倾向的行为,称“个别村社在第三方代理企业的选取上把关不严,存在违规现象,第三方代理企业得不到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认可;个别村社未能公平公正的面相有资质的驻地网运营商”。

    “通报”还表示,针对“三线改造”中利用各种名目索要不合理费用,如高额分成费、入场费、协调费等的行为,必要时建议引入纪委、监察部门介入调查,严查“吃拿卡要”问题,维护电信运营商基本利益。

    多名电信运营商人员均表示,对一些第三方公司乱收费、漫天要价的现实非常不满。“和第三方公司谈判,都伴随着高额分成费、入场费、协调费,动辄50%的分成条件,如果答应他们,只能在现有网费的基础上提价才不会亏本,这算不算‘不合理收费’?”

    “反对利用各种名目索要不合理收费,这一点很好,但是希望能够进一步明确适用标准,比如收多少算是不合理,电信运营商可以在哪里投诉,由那个部门监督不合理收费等?”
 “毕竟,最终的费用还是要落到消费者缴付的网费上。” 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表示,“第三方公司”漫天要价的情况得不到制止,政府宣传“三线改造”降网费的说法,恐怕也很难真正落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