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灵山像往年一样,在十月中旬送走了最后一批客人后,就马上封山了。同时,妈妈就该愁眉不展。旅游旺季时,虽然她每天摸黑出门,并在山路上驮着一百多斤的栗子赶十多里路,但毕竟在旅游区附近,能卖个好价钱。一般出门游玩的人,并不在乎毛栗的价格要比其他贵几毛钱,图的就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味儿。这可倒好,一封山就是半年,妈妈只好又打起游击战,开始骑着驮着两大筐柿子的28寸自行车,开始游走于各村各乡。
每当妈妈开始打游击时,我也没闲着。她把个大长得好看的柿子驮往远点的地方卖。我当时13岁,在父亲干农活时,腿被压折后,我就开始充当起小小男子汉的角色。妈妈外出游击,我就紧守着附近村寨的阵地,背着篓筐,装着妈妈挑剩的柿子开始叫卖。乡下人不挑,只要便宜就好,再加上大家看我人小鬼大,也都愿意跟我买。那时,最大的成就感是,到了晚上时,在昏暗的灯光下,跟妈妈一起数着皱巴巴的战果。时不时还偷眼瞧下躺着养伤的父亲,一边忙碌着做饭的姐姐,他们嘴角翘起的微笑,是送给我一个硕大的精神果实。

穷人孩子早当家
一直以来,我都不太懂得抱怨。想想自己好像骨子里有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淹的豪迈。虽然家里一直都是缩衣紧食,而且不测的是,在父亲工伤还未痊愈时,妈妈有一次外出时过于贪多,比平时多驮了三十多斤柿子,过一个路口时,摇摇晃晃的车身正好跟一辆面的挂上,狠狠地率了一跤,导致胳膊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送到医院时,缝了九针。我愣是没哭,还安慰姐姐和妈妈,说以后的柿子由我来卖,妈妈正好可以在家等我凯旋归来。也真别说,可能是看着我憨的缘故,我们家的柿子一驮到市场,大家看我愣头愣脑的,都说我实在,外加我一直依照妈妈的教诲:称,要给客人幺得高高的,咱们庄稼人,多送人家一个柿子也没关系。因此还落得不少好人缘,没少人跟我买,好的时候我一天能跑两个来回。
那段日子印象很深刻也很快乐,很怪的是,竟没觉得有什么负累。到点了该爬出被窝绝不含糊,不过回来早的时候,跟伙伴们一起玩也不含糊,这样一来,书本都几乎不认识我了,成绩一直“五上六下”的。这可能就是后来为什么自己要求辍学不念高中的原因。